关于2021年度新入职教职工岗前培训安排的通知

发布部门:党委教师工作部、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发布时间:2021-10-25浏览次数:1081

各有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培训规定》等文件精神,学校进一步完善教师培训体系,以适应岗位要求、提升教学能力、促进教职工成长和发展为目标,开展2021年度岗前培训,现将培训安排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制度与课程体系

培训采取分类培训制度、学时学分制度、选课制度。

(一)分类培训制度

参训教职工按照所属队伍和岗位要求划分为专任教师班、德育教师班和非教师班(包括非教师专业技术人员和职员)。培训模块包括师德师风、校史校情、教学理论、教学技能、职业发展、人文素质等。

(二)学时学分制度

培训实行学分管理,参训教职工按照要求修满规定的学时学分后方可结业。

(三)选课制度

不同班级分类设置必修课和选修课。参训教职工根据学时学分要求、自身发展需要和实际情况,自主选择选修课程。

二、考核要求

岗前培训结业要求教职工修满规定学时,并通过相应的考核。

(一)学时学分

专任教师班学时要求180学时,其中师德师风18学时,教学理论80学时,教育技术54学时,教学能力16学时,校史校情、职业发展、人文素质12学时。已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免修教学理论和教学能力学时。

德育教师班学时要求180学时,其中师德师风18学时,教学理论80学时,教育技术54学时,教学能力、校史校情、职业发展、人文素质28学时。德育教师参加辽宁省或学校组织的辅导员培训情况计入岗前培训学时,同类课程可以免修,其他课程可抵部分选修课学时。

非教师班学时要求40学时,其中师德师风18学时,教学能力、校史校情、职业发展、人文素质22学时。

(二)考试

专任教师和德育教师须参加辽宁省高校教师岗前培训统一考试,成绩均在60分及以上为合格,已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免考。考试不合格者下一年度参加补考。

(三)考勤

教学理论专题出勤率低于30%的,不得参加当年度辽宁省高校教师岗前培训考试,下一年度培训时补训相应课程,费用自理。

培训过程中无故迟到早退的,不记录学时学分。未经批准擅自未参加培训的,按照教职工旷工的有关规定处理。

三、有关要求和说明

(一)加强岗前培训工作的组织管理

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岗前培训工作,合理安排好参训教职工的工作,大力支持教职工参训,促进个人业务能力提升和发展。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具体负责培训的组织实施,选派工作人员担任班主任负责组织教学、交流等培训活动。教职工参训的学时情况将记录到教职工培训档案。

(二)强化岗前培训教学秩序

参训教职工应加强自我组织、自我管理、自我约束,积极配合组织管理,严格遵守培训时间和课堂纪律,严格履行请销假制度,按时签到,保证出勤率,认真参与,确保学习效果。选修课需在网上进行选课,部分课程教室容量有限,课位先到先得,选满即止。

(三)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要求

参训教职工应严格遵守国家、省、市和学校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要求,树牢防控意识,加强自我防护。参训过程中科学佩戴口罩,保持安全社交距离。

(四)有关说明

课程体系、日程安排、选课操作指南见附件。请参训教职工扫描下方二维码,加入培训微信群。联系人:赵泽超,电话:83681236

(此二维码1030日前有效)

附件:

附件1:2021年度新入职教职工岗前培训参训人员名单.doc

附件2:2021年度新入职教职工岗前培训课程体系.doc

附件3:2021年度新入职教职工岗前培训日程安排(部分).docx

附件4:2021年度新入职教职工岗前培训选课操作指南.docx





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20211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