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健全新时代师德师风建设长效机制,根据《东北大学关于印发<师德考核实施办法>的通知》(东大党字〔2022〕1号)文件规定,现就做好2025年师德年度考核工作通知如下。
一、考核时间
师德年度考核与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同步进行。
二、考核对象
师德年度考核对象主要为参加教职工年度考核的专任教师、德育教师、实验技术系列人员。参与教学科研、指导学生开展实验及社会实践活动的其他人员,由各部门师德考核工作小组根据岗位职责与工作实际情况,确定是否参加师德年度考核。
三、考核重点内容
师德年度考核重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 教师遵守《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以下简称“十项准则”)情况,尤其在潜心教书育人、关心爱护学生、积极奉献社会等方面的突出表现;
2. 获得各类奖项、荣誉情况;
3. 师德师风类投诉、举报情况;
4. 有无师德失范行为及各类违规、违纪行为及不良表现;
5. 师德师风惩处情况。
四、考核结果档次
(一)优秀
考核年度内满足下列全部条件者。
1. 模范遵守“十项准则”,践行教育家精神,尤其在潜心教书育人、关心爱护学生、积极奉献社会等方面具有较为典型的事迹,能够发挥榜样和表率作用。
2. 不忘立德树人初心,牢记为党育人、为国育才使命,全心全意做学生锤炼品格、学习知识、创新思维、奉献祖国的引路人,育人成效明显,所指导学生在各方面成绩突出。
3. 在教书育人、人才培养等方面具有较为突出的业绩,获得过校级及以上荣誉称号、奖励、研究成果。
4. 活跃在教学一线,承担本科生授课任务(符合教师聘期考核对于教学工作量具体要求),教学效果好,深受师生好评。讲授的本科生课程至少有一门课程在学院教学质量评价中达到前20%,且其他课程教学评价结果不低于学院平均水平。
5. 能够按照学校和所在部门要求,以积极负责的态度高质量完成教学、科研、人才培养等各项任务。支持学校、部门政治理论学习、师德师风建设工作的开展。本年度参加师德教育达到12学时。
6. 深受师生认可,无任何师德失范、不规范行为,无任何查实的师德师风类投诉举报及不良表现。
教师未满足上述全部条件,但经部门师德考核工作小组认定,在师德方面具有师生广泛认可的突出事迹,也可获得优秀档次。
(二)合格
考核年度内满足下列全部条件者。
1. 无任何师德失范、不规范行为,无任何查实的师德师风类投诉举报及不良表现。
2. 支持学校、部门政治理论学习、师德师风建设工作的开展。本年度参加师德教育达到12学时。
3. 能够按照学校和所在部门要求,以积极负责的态度完成教学、科研、人才培养等各项任务。
(三)基本合格
考核年度内出现下列情形之一者。
1. 违反教学纪律,但未造成恶劣影响且认错态度良好、能够积极改正错误。
2. 在科研工作中存在不规范、不严谨、不认真、不适当等行为,但尚未构成学术不端、科研失信行为。
3. 无故不参加师德师风培训、理论学习、集体备课、党组织活动等各项集体活动,师德教育学时不足12学时。
4. 在师德师风方面存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
5. 经部门师德考核工作小组认定的其他违规行为。
(四)不合格
考核年度内出现下列情形之一者。
1. 存在不良师生关系、性骚扰学生、学术不端、发布错误言论等严重违反“十项准则”、《东北大学师德失范行为负面清单》或所在部门“负面清单”的师德失范行为。
2. 因师德师风问题被依法判处刑罚。
3. 因师德师风问题受到党纪或政纪处分。
4. 师德失范行为、违规行为频发且影响恶劣。
5. 经党委教师工作委员会认定,给学校及教师职业形象造成不良影响,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其他行为。
教师因涉嫌师德师风、违纪违法问题被立案审查调查尚未结案的,参加师德年度考核,不确定档次。结案后根据受处理情况,按规定补定考核结果。
五、考核流程
(一)个人自评
参与考核教师应结合“十项准则”具体内容与实际工作情况对自身师德师风情况进行自评。专任教师、德育教师、实验技术系列中科级及以上干部填写《东北大学2025年师德年度考核登记表》,其他参加考核人员按照教职工年度考核安排在学校人力资源系统进行填报(系统开放时间2025年12月26日,操作手册随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安排发放)。
(二)部门评定
各部门师德考核工作小组应结合实际制定考核工作方案,发挥各教师党支部、教学科研基层组织重要作用,结合师德年度考核重点内容与教师个人自评情况给出考核结果档次。评定为优秀、基本合格、不合格的,要有充分依据。
(三)学校审核
党委教师工作部对师德考核结果为优秀、基本合格、不合格的考核材料进行核查,对考核结果为合格的考核材料进行抽查。经党委教师工作委员会审定,确定教师师德年度考核结果。
(四)建立师德档案
各部门应将师德年度考核结果通知被考核人,并将考核结果及相关材料整理备案,建立教师师德档案,做好存档工作。党委教师工作部对学院师德档案建设情况进行抽查。
六、有关要求
(一)各部门要坚决落实“将师德考核摆在教师考核的首要位置”要求,严格考核程序,坚持考核标准,扎实做好师德年度考核工作。
(二)师德年度考核是客观反映教师考核年度内遵守“十项准则”情况的阶段性考核,旨在发挥日常监督提醒功能。不能轻易将考核结果作为评价教师师德师风表现的唯一判断依据。工作中要注重方式方法,稳慎推进落实。
(三)各部门在给出优秀档次时,应本着宁缺毋滥原则进行严格把关,充分挖掘教师的先进事迹,树立能够发挥引领带动作用的教师典型。各部门可结合实际工作情况与发展需要自行确定优秀档次比例,一般不超过10%,优秀档次应向专任教师倾斜。
(四)对考核结果为基本合格、不合格的教师设立一年考察期。各部门要在考察期内通过定期谈话、日常监督提醒等形式,帮助教师改正错误、规范职业行为,防止师德违规行为复发、频发。
(五)“双肩挑”干部主要由其从事教学、科研等工作所在单位对其进行师德年度考核。
(六)在聘名誉、兼职、客座教授按照学校关于名誉、兼职、客座教授考核及续聘工作有关要求进行师德师风考察。其他2025年由部门、学院(部、实验室)聘任的兼职教师应按照“谁聘任、谁把关”原则,由人员聘用部门负责进行师德师风把关,通过要求所聘用兼职人员提供本单位师德考核结果(意见)或党组织考察意见、课堂监督反馈等形式,考察兼职教师师德师风情况,完成师德考核。兼职教师师德考核结果分为合格、不合格两个档次。对于师德师风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人员应坚决予以解聘,同时向党委教师工作部进行报备;对于考核结果为合格的人员,应做好材料归档与信息备案,以此作为续聘的重要依据。
(七)请各部门于2026年1月17日前完成师德年度考核工作。参加师德年度考核的专任教师、德育教师、实验技术系列中科级及以上干部提交《东北大学2025年师德年度考核登记表》纸质版,报送党委教师工作部,其他参加考核人员师德年度考核材料随教职工年度考核材料报送人事处。请各部门将《2025年师德年度考核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jsgzb@mail.neu.edu.cn。
联系人:山姗
联系电话:83675754,15502414034
地址:南湖校区主楼1308
2. 2025年师德年度考核汇总表
党委教师工作部
2025年12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