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
为大力弘扬教育家精神,贯彻落实国家关于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的有关规定,帮助新入职教职工适应学校环境,了解学校政策,融入学校氛围,提升教学、科研及数字化应用能力,提高管理与服务水平,根据《东北大学教职工培训规定》(东大人字〔2021〕36号),结合实际情况,学校决定开展2025年度新入职教职工岗前培训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一)2024年10月至2025年9月期间新入职教职工,包括专任教师、德育教师、非教师专业技术人员、职员。
(二)未取得岗前培训合格证的专任教师、德育教师。
(三)上一年度岗前培训学分未修满、考核未通过的教职工。
二、培训内容
(一)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高校教育法规、高校教师职业道德等教学理论专题课程和教育技术课程,培训对象为专任教师、德育教师。
(二)教学综合能力和科研创新能力,培训对象为专任教师。
(三)师德师风、校史校情、职业发展与人文素养等专题课程,培训对象为全体教职工。
三、培训时间
2025年9月至2026年6月。
岗前培训第一课定于9月30日(周二)10:00于南湖校区主楼822室举行,课程由王兴伟副校长围绕“以教育家精神铸魂,勇担育人兴邦使命”主题讲授,全员参加。
其他课程安排详见附件,各课程时间安排另行通知。
四、考核方式
(一)岗前培训结业采用考核和考试相结合的方式。考核通过随堂测试、日常考勤、部门鉴定等方式进行,需达到规定的学时学分;专任教师、德育教师还须参加辽宁省高校教师岗前培训统一考试。
(二)达到结业要求的教职工获得岗前培训合格证,该证书是教职工上岗工作、担任课程主讲教师和参加专业技术职务岗位聘任等的必备条件。
五、有关要求及说明
(一)请各部门高度重视岗前培训工作,做好组织协调,合理安排并督促参训教职工认真参训,保证参训时间和学习效果。
(二)参训教职工应严格遵守培训纪律,按要求出勤并签到,诚实守信,不迟到不早退。对于培训中自由散漫、冒名顶替、弄虚作假、迟到早退等违反培训纪律的教职工,学校将予以通报,本年度岗前培训考核认定不合格,情节严重者按照学校有关规定处理。
(三)确有特殊情况需要请假的教职工,需通过一网通办“人事处培训请假申请”流程,提交请假申请。缺席课程且未完成请假流程的教职工,相关课程将不计入培训规定的学时学分。
(四)请各部门按照参训名单通知参训教职工,确保应训尽训。
(五)联系人:陈宝奇,电话:83681236,地址:南湖校区主楼1308,邮箱:fdc@mail.neu.edu.cn。
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2025年9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