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5年度新入职教职工岗前培训工作的通知

发布部门:党委教师工作部、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发布时间:2025-09-28浏览次数:13

各部门:

为大力弘扬教育家精神,贯彻落实国家关于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的有关规定,帮助新入职教职工适应学校环境,了解学校政策,融入学校氛围,提升教学、科研及数字化应用能力,提高管理与服务水平,根据《东北大学教职工培训规定》(东大人字〔202136号),结合实际情况,学校决定开展2025年度新入职教职工岗前培训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一)2024年10月至2025年9月期间新入职教职工,包括专任教师、德育教师、非教师专业技术人员、职员。

(二)未取得岗前培训合格证的专任教师、德育教师。

(三)上一年度岗前培训学分未修满、考核未通过的教职工。

二、培训内容

(一)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高校教育法规、高校教师职业道德等教学理论专题课程和教育技术课程,培训对象为专任教师、德育教师

(二)教学综合能力和科研创新能力,培训对象为专任教师。

(三)师德师风、校史校情、职业发展与人文素养等专题课程,培训对象为全体教职工。

  

三、培训时间

2025年9月至2026年6月。

岗前培训第一课定于9月30日(周二)10:00南湖校区主楼822室举行,课程由王兴伟副校长围绕以教育家精神铸魂,勇担育人兴邦使命”主题讲授,全员参加。

其他课程安排详见附件,各课程时间安排另行通知。

四、考核方式

(一)岗前培训结业采用考核和考试相结合的方式。考核通过随堂测试、日常考勤、部门鉴定等方式进行,需达到规定的学时学分;专任教师、德育教师还须参加辽宁省高校教师岗前培训统一考试。

(二)达到结业要求的教职工获得岗前培训合格证,该证书是教职工上岗工作、担任课程主讲教师和参加专业技术职务岗位聘任等的必备条件。

五、有关要求及说明

(一)请各部门高度重视岗前培训工作,做好组织协调,合理安排并督促参训教职工认真参训保证参训时间学习效果

(二)参训教职工应严格遵守培训纪律,按要求出勤签到,诚实守信,不迟到不早退。对于培训中自由散漫、冒名顶替、弄虚作假、迟到早退等违反培训纪律的教职工,学校将予以通报,本年度岗前培训考核认定不合格,情节严重者按照学校有关规定处理。

(三)确有特殊情况需要请假的教职工,需通过一网通办“人事处培训请假申请”流程,提交请假申请。缺席课程且未完成请假流程的教职工,相关课程将不计入培训规定的学时学分。

(四)请各部门按照参训名单通知参训教职工,确保应训尽训。

(五)联系人:陈宝奇,电话:83681236,地址:南湖校区主楼1308,邮箱:fdc@mail.neu.edu.cn。

  

  

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2025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