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5年国家公派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的通知

发布部门:党委教师工作部、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发布时间:2025-07-17浏览次数:10

各学院(部、实验室):

为提升学校国际化师资队伍建设水平,促进教师国际交流,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留学基金委)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现将申报2025年国家公派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申请人须符合留学基金委规定的各项条件,具体参见国家留学网“2025年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专栏https://www.csc.edu.cn/chuguo/s/3696)。

(二)申请人须符合《东北大学教职工出国(境)管理办法》(东大人字〔201637号)规定条件,申请公派出国期限超过3个月的教师,来校工作须满2年。

(三)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有关要求2025年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对外语合格条件的认定进行调整:申请人通过国外拟留学单位组织的面试、考试等方式达到其入学语言要求可视为合格,但须在外方正式邀请信中注明或单独出具证明。语言合格条件认定有关事宜详见附件1

二、工作日程

(一)个人申请、学院审核推荐

时间:即日起至922

1.申请人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网址http://apply.csc.edu.cn/csc/main/person/login/index.jsf),注册后填写出国留学申请表。申请表可随时填写,910日本项目开放报名后可进行申报并上传相应附件。

2.申请人所在学院对照留学基金委、学校有关规定对申请人资格和材料进行审核,申请人所在分党委进行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情况考察。学院填写《东北大学教师出国(境)研修访学推荐意见》(附件2)并进行排序。

(二)学校审核、专家评审及公示

时间:922日至930

学校对申请人资格、学院推荐情况进行审核,组织专家评审,并将评审结果在全校范围进行公示。

(三)推荐上报

时间:930日前

学校根据公示结果,将推荐材料报送留学基金委。

三、有关要求和说明

(一)请各学院高度重视教师出国访学申报工作,积极组织,紧密落实,做好政策宣传、组织动员和审核推荐工作,充分利用国家公派出国留学政策和资助,推动教师国际学术交流,提升国际化水平。

(二)请各分党委对推荐人选的思想政治、师德师风严格把关,对于有苗头、拿不准、不放心的问题要仔细论证、反复研判、谨慎决策,对于确有问题的不得推荐,对于有相关情况的要如实上报、不得隐瞒。

(三)申请人务必注意查阅青骨项目专栏中关于有关国别申请、派出注意事项(访问学者类)”相关要求(https://www.csc.edu.cn/article/3464),并按材料清单(附件3)准备申报材料。

(四)关于在研课题的有效性,申请人提交的在研课题需在项目申报开始时(910日)仍处于有效期内。

(五)本项目留学资格有效期保留至20261231日,邀请函起始时间应不早于2025121日且不晚于20261231日。

(六)请各学院对照材料清单进行汇总,连同附件2,于922日前报送至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并将附件2、附件4电子版发至邮箱。

(七)联系人:陈宝奇,电话:83681236,地址:南湖校区主楼1308,邮箱fdc@mail.neu.edu.cn

  

附件:1.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外语合格条件

2.东北大学教师出国(境)研修访学推荐意见

3.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材料清单

4.依托科研项目和课题研究选派情况统计表

附件.zip

  

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20257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