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实验室):
为提升学校国际化师资队伍建设水平,促进教师国际交流,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留学基金委”)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现将申报2025年国家公派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申请人须符合留学基金委规定的各项条件,具体参见国家留学网“2025年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专栏”(https://www.csc.edu.cn/chuguo/s/3696)。
(二)申请人须符合《东北大学教职工出国(境)管理办法》(东大人字〔2016〕37号)规定条件,申请公派出国期限超过3个月的教师,来校工作须满2年。
(三)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有关要求,2025年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对外语合格条件的认定进行调整:申请人通过国外拟留学单位组织的面试、考试等方式达到其入学语言要求可视为合格,但须在外方正式邀请信中注明或单独出具证明。语言合格条件认定有关事宜详见附件1。
二、工作日程
(一)个人申请、学院审核推荐
时间:即日起至9月22日
1.申请人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网址http://apply.csc.edu.cn/csc/main/person/login/index.jsf),注册后填写出国留学申请表。申请表可随时填写,9月10日本项目开放报名后可进行申报并上传相应附件。
2.申请人所在学院对照留学基金委、学校有关规定对申请人资格和材料进行审核,申请人所在分党委进行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情况考察。学院填写《东北大学教师出国(境)研修访学推荐意见》(附件2)并进行排序。
(二)学校审核、专家评审及公示
时间:9月22日至9月30日
学校对申请人资格、学院推荐情况进行审核,组织专家评审,并将评审结果在全校范围进行公示。
(三)推荐上报
时间:9月30日前
学校根据公示结果,将推荐材料报送留学基金委。
三、有关要求和说明
(一)请各学院高度重视教师出国访学申报工作,积极组织,紧密落实,做好政策宣传、组织动员和审核推荐工作,充分利用国家公派出国留学政策和资助,推动教师国际学术交流,提升国际化水平。
(二)请各分党委对推荐人选的思想政治、师德师风严格把关,对于有苗头、拿不准、不放心的问题要仔细论证、反复研判、谨慎决策,对于确有问题的不得推荐,对于有相关情况的要如实上报、不得隐瞒。
(三)申请人务必注意查阅青骨项目专栏中“关于有关国别申请、派出注意事项(访问学者类)”相关要求(https://www.csc.edu.cn/article/3464),并按材料清单(附件3)准备申报材料。
(四)关于在研课题的有效性,申请人提交的在研课题需在项目申报开始时(9月10日)仍处于有效期内。
(五)本项目留学资格有效期保留至2026年12月31日,邀请函起始时间应不早于2025年12月1日且不晚于2026年12月31日。
(六)请各学院对照材料清单进行汇总,连同附件2,于9月22日前报送至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并将附件2、附件4电子版发至邮箱。
(七)联系人:陈宝奇,电话:83681236,地址:南湖校区主楼1308,邮箱fdc@mail.neu.edu.cn。
附件:1.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外语合格条件
2.东北大学教师出国(境)研修访学推荐意见
3.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材料清单
4.依托科研项目和课题研究选派情况统计表
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2025年7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