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4年国家公派高等学校 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的通知

发布部门:党委教师工作部、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发布时间:2024-07-22浏览次数:14

各学院(部、实验室):

为提升学校国际化师资队伍建设水平,促进教师国际交流,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留学基金委”)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现将申报2024年国家公派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申请人须符合留学基金委规定的各项条件,具体参见国家留学网“2024年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专栏”(https://www.csc.edu.cn/chuguo/s/3116)。

(二)申请人须符合《东北大学教职工出国(境)管理办法》(东大人字〔201637号)规定条件,申请公派出国期限超过3个月的教师,来校工作须满2年。

(三)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有关要求,鉴于疫情因素已逐渐降低,2024年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将不再放宽外语合格条件认定标准。语言合格条件认定有关事宜详见附件1

二、工作日程

(一)个人申请、学院评审和推荐

时间:即日起至920

1.申请人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网址http://apply.csc.edu.cn/csc/main/person/login/index.jsf),注册后填写出国留学申请表。申请表可随时填写,910日本项目开放报名后可进行申报并上传相应附件。

2.申请人所在学院对照留学基金委、学校有关规定对申请人资格和材料进行审核,申请人所在分党委进行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情况考察。学院填写《东北大学教师出国(境)研修访学推荐意见》(附件2)并进行排序。

(二)学校审核、专家评审及公示

时间:921日至930

学校对申请人资格、学院推荐情况进行审核,组织专家评审,并将评审结果在全校范围进行公示。

(三)推荐上报

时间:109日前

学校根据公示结果,将推荐材料报送留学基金委。

三、有关要求和说明

(一)请各学院高度重视教师出国访学申报工作,积极组织,紧密落实,做好政策宣传、组织动员和评审工作,充分利用国家公派出国留学政策和资助,推动教师国际学术交流,提升国际化水平。

(二)请各分党委对推荐人选的思想政治、师德师风严格把关,对于有苗头、拿不准、不放心的问题要仔细论证、反复研判、谨慎决策,对于确有问题的不得推荐,对于有相关情况的要如实上报、不得隐瞒。

(三)请申请人仔细阅读“2024年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专栏”,注意“有关国别申请、派出注意事项”,按材料清单(附件3)准备申报材料。

(四)本项目留学资格有效期保留至20251231日,邀请函起始时间应不早于2024121日且不晚于20251231日。

(五)请各学院对照材料清单进行汇总,连同附件2,于920日前报送至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并将附件2、附件4电子版发至邮箱。

(六)联系人:于浩,电话:83681236,地址:南湖校区主楼1308,邮箱fdc@mail.neu.edu.cn

  

附件:1.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外语合格条件

2.东北大学教师出国(境)研修访学推荐意见

3.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材料清单

4.依托科研项目和课题研究选派情况统计表

附件.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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