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和弘扬教育家精神宣传阵地建设的通知

发布部门:党委教师工作部、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发布时间:2024-07-16浏览次数:10

各学院(部)党委(党总支):

深入学习宣传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东北大学第十五次代表大会精神,持续深化师德师风建设,现就加强《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以下简称《十项准则》)和弘扬教育家精神宣传阵地建设通知如下。

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十项准则》,大力弘扬教育家精神,将高位引领与底线管控相结合,强化教师职业规范意识建立教师共同价值追求,激励引导全校教师弘扬和践行教育家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为迎接第40个教师节营造尊师重教的浓厚氛围

建设内容

(一)建立实体宣传阵地

学院要在学院所在的楼馆内或楼馆外建立实体宣传阵地,利用电子屏、宣传栏等载体,宣传展示十项准则》教育家精神有关内容

(二)结合网络进行宣传

各学院要利用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三微一端”网络媒介形成矩阵,广泛宣传《十项准则》和教育家精神,进行常态化提醒提示。

(三)宣传形式和内容

学院要保证宣传质量,形式可制作展板、海报或展播文稿、视频,内容上可对《十项准则》和教育家精神的内容进行宣传展示,或对其内涵进行解读、感言,或选树优秀教师典型进行事迹和风采展示等

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形成机制

开展《十项准则》和弘扬教育家精神的学习宣传贯彻是教育部的统一部署,是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重要举措,各学院要落实好师德师风建设主体责任,严格把关宣传质量,定期更新宣传内容,形成师德师风宣传教育的长效机制。

(二)广泛宣传,教育引导

学院要对《十项准则》教育弘扬教育家精神进行广泛宣传和细致解读,坚持全覆盖、无死角,采取多种形式帮助广大教师全面理解和准确把握,做到人人应知应做、必知必做,引导教师自律自强,争做教育家精神的宣传弘扬者、身体力行者。

(三)认真落实,总结报送

学院要在全院营造学习宣传、践行《十项准则和弘扬教育家精神的浓厚氛围。请各学院将宣传阵地建设情况及相关支撑材料于9月6日前报送党委教师工作部联系人:山姗,电话:83675754,电子邮箱:jsgzb@mail.neu.edu.cn。

党委教师工作部

2024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