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国家关于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的有关规定,帮助新入职教职工适应学校环境,了解学校政策,融入学校氛围,提升教学与科研能力,提高管理与服务水平,根据《东北大学教职工培训规定》(东大人字〔2021〕36号),结合实际情况,学校决定开展2023年度新入职教职工岗前培训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一)2022年10月至2023年9月期间新入职教职工,包括专任教师、德育教师、职员、非教师专业技术人员。
(二)未取得岗前培训合格证的专任教师、德育教师。
(三)上一年度岗前培训学分未修满、考核未通过的教职工。
二、培训内容
1.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高校教育法规、高校教师职业道德等教学理论专题课程,培训对象为专任教师、德育教师。
2.师德师风、教育技术、教学科研能力、校史校情、职业素养等专题课程,培训对象为全体教职工。
三、培训时间
2023年10月至2024年7月。
具体时间安排另行通知。
四、考核方式
(一)岗前培训结业采用考试和考核相结合的方式。专任教师、德育教师须参加辽宁省高校教师岗前培训统一考试;考核通过随堂测试、日常考勤、部门鉴定等方式进行,需达到规定的学时学分。
(二)达到结业要求的教职工获得岗前培训合格证,该证书是教职工上岗工作、担任课程主讲教师和参加专业技术职务岗位聘任等的必备条件。
五、有关要求及说明
(一)请各部门高度重视新入职教职工岗前培训工作,合理安排参训教职工的工作,督促教职工认真参训,保证参训时间和学习效果。
(二)参训教职工应严格遵守培训纪律,按要求出勤并签到,诚实守信,不迟到不早退。对于培训中自由散漫、冒名顶替、弄虚作假、迟到早退等违反培训纪律的教职工,学校将予以通报,本年度岗前培训考核认定不合格,情节严重者按照学校有关规定处理。
(三)请各部门按照参训名单(见附件)通知参训教职工,并补充相关信息,人员名单如有增删请备注说明,并于10月10日前将部门参训名单发送至fdc@mail.neu.edu.cn,确保应训尽训,覆盖全员。
(四)联系人:赵泽超,电话:83681236,地址:南湖校区主楼1308,电子邮箱:fdc@mail.neu.edu.cn。
附件:东北大学2023年度新入职教职工岗前培训名单.xlsx
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2023年9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