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3年专家学者赴俄乌白短期交流计划的通知

发布部门:党委教师工作部、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发布时间:2023-07-13浏览次数:390


各学院(部、实验室):

为提升学校国际化师资队伍建设水平,促进与俄乌白三国在科技领域的交流合作,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留学基金委”)有关通知,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现将申报2023年专家学者赴俄乌白短期交流计划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简介

留学基金委选派专家学者根据研修计划和科研需要赴俄罗斯、乌克兰、白俄罗斯进行为期不超过3个月的短期交流访学。该项目赋予了申请人更多的灵活性,申请人申请时年龄放宽至60周岁,不受回国两年后方可再次申请国家留学基金的限制。

二、选派类别及留学期限

访问学者,留学期限不超过(含)3个月,留学资格有效期至20241231日。

三、选派条件

我校在册在岗专任教师,获得俄乌白大学或公立科研机构正式签发的邀请信,符合《专家学者赴俄乌白短期交流计划》(附件1)中所列条件。该项目重点资助俄乌白三国优势理工类专业。

四、申报程序

(一)教师于91-10日在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s://apply.csc.edu.cn) 进行网上报名,将申请材料(见附件2)提交所在学院。

(二)申请人所在分党委进行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考察,学院审核申请材料并出具推荐意见,填写《东北大学教师出国(境)研修访学推荐意见》(附件3)。

(三)学校对申请人资格、申请材料、学院考察及推荐情况进行审核,将审核结果在全校范围进行公示。

(四)学校根据公示结果,将推荐材料报送留学基金委。

五、相关说明

(一)鉴于乌克兰局势尚不稳定,赴乌克兰申请人如被录取, 暂缓派出。

(二)请各学院于912日前将申请人材料及《东北大学教师出国(境)研修访学推荐意见》报送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三)申请人仔细阅读附件中的项目简章、申请材料及说明,提前与外方联系获得邀请函,按项目时间节点和材料要求进行准备和申报。

(四)留学基金委咨询电话:010-66093933/3559,邮箱:ouyafei4@csc.edu.cn。教师教学发展中心联系人:山姗,地址:南湖校区主楼1308,电话:83681236,邮箱:fdc@mail.neu.edu.cn

附件:附件1:专家学者赴俄乌白短期交流计划.pdf

附件2:专家学者赴俄乌白短期交流计划信息平台应提交的申请材料及说明.pdf

附件3:东北大学教师出国(境)研修访学推荐意见.docx

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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