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教师参加教育部2023年暑期教师研修的通知

发布部门:党委教师工作部、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发布时间:2023-07-11浏览次数:1704


各部门: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落实国家教育数字化战略行动,提升教师综合素养,推进教师队伍数字化转型和人工智能助推教师队伍建设试点工作,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3年暑期教师研修的通知》(教师厅函〔202314号)精神,现将组织教师参加暑期研修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研修对象

以教师为主体,全校教职工均可参与。

二、研修时间

715日至831

三、研修方式、平台

国家智慧教育公共服务平台(www.smartedu.cn)设立“2023年暑期教师研修”专题教师在平台实名注册、报名、自主选学参加研修。

四、研修内容及学时认定

研修内容包括六个专题课程:

(一)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二)师德学习教育

(三)数字素养提升

(四)科学素养提升

(五)综合育人能力提升

(六)学科教学能力提升

教师参加研修可认定培训学时10学时并生成电子学习证书。教师在6-7月参加“师德集中学习教育”专题学习所获学时,自动计入暑期研修学时。教师参训情况计入教职工培训学时和干部培训学时,并可抵扣当年度岗前培训学时数。

五、立项管理

2023年教师网络专题培训项目在教师暑期研修课程中进行申报。各部门可根据师德建设、队伍建设、教师发展等需要,自行组织申报专题培训项目。每个项目原则上应组织10人以上参与,引导教师用好数字学习资源,将自主学习与集体研学相融合,鼓励开展沙龙、研讨、导学等形式,注重实践转化,促进研修取得实质效果。学校将对有创新、有实效的项目进行表彰和推广。

学校对立项项目给予经费和技术支持等保障。经费支持按照规定上限、合理合规、实报实销的原则,20人(含)以上参训,报销经费上限1500/项目,10人(含)至20人参训,报销经费上限1000/项目。

六、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切实做好组织工作

各部门要提高认识,将暑期教师研修作为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重要举措和推动教育数字化转型、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有效抓手,扎实做好部署和组织实施工作。要优化暑期研修各环节,在教师动员组织、学习指导、技术服务、学时认定、研修实施效果等方面不断完善和提升。

(二)广泛宣传,充分调动教师积极性

各部门要确保通知到每一位教师,并结合新时代媒体传播特点,通过教师喜闻乐见的方式开展多媒体、多形式的宣传,引导教师积极参与,充分激发教师参与研修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力戒形式主义,不层层加码,不强制要求教师参与。

(三)创新机制,服务教师学习发展

鼓励各部门积极探索创新,构建应用国家智慧教育服务平台促进教师发展的模式,推进教师培训的数字化转型,服务教师终身学习、持续发展。创新教师培训方式,促进线上线下融合、自主学习与小组研讨结合,切实提升学习效果。

(四)加强管理,确保教师研修实效

学校管理员将及时了解学习进度,请各部门加强过程管理,合理导学、促学。组织教师用好数字学习资源,强化实践转化,力促教师研修取得实质效果。“东大教师发展”微信公众号搭建研修交流平台,参训教师可留言交流研修心得体会。

(五)评优树典,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各部门、参训教师可于月910日前将研修工作主要做法和工作成效、创新举措、学习收获等发送至教师教学发展中心邮箱,学校审核后择优推荐至教育部,学校、教育部将组织媒体对优秀案例进行宣传推广。

七、联系方式

教师教学发展中心电话:8368123615633616857,电子邮箱:fdc@mail.neu.edu.cn

国家智慧教育公共服务平台使用咨询电话:4008757650,时间:工作日8:30-17:30


附件:2023年教师网络专题培训项目申报表.doc


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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