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秋季学期国家公派出国英语培训的通知

发布部门:党委教师工作部、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发布时间:2023-06-30浏览次数:274

各学院(部、实验室):

为进一步提升教师外语应用能力,帮助教师外语水平达到国家公派留学出国人员外语合格标准,促进国际学术交流,经学校研究决定,与东北师范大学和大连外国语大学出国留学人员培训部联合开展国家公派出国英语培训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近两年拟申请各类国家留学基金资助项目,或已获得项目录取,外语成绩未达标的教师。

二、培训形式

(一)参加东北师范大学和大连外国语大学出国留学人员培训部出国英语培训班。

(二)自学参加托福、雅思、英语PETS5考试。

三、培训时间和地点

地点

东北师范大学

大连外国语大学

班型

两阶段班

周末班

两阶段班

周末班

报名截止时间

721

830

77

91

报到测试时间

723

91

724

98

培训

时间

第一阶段

724日至

820

第二阶段

124日至

1228

周一至周六

全天上课

91日至

1228

周五下午、晚上,周六、周日全天

第一阶段

724日至

818

每周一至每周五

第二阶段

127日至

1227

每周一至每周六

98日至

1224

每周五、周六、周日上课

考试

地点

东北师范大学净月校区

大连外国语大学旅顺校区

四、培训费用

(一)培训学费:东北师范大学8500/人,大连外国语大学8000/人。

(二)托福考试费不超过2100元,雅思考试费不超过2170元,英语PETS5考试费不超过500元。

(三)食宿、交通费等其他费用根据个人消费情况确定,费用自理。

(四)教师参加培训或考试的费用由个人先行垫付,教师被国家公派项目录取并派出后,学校为其报销相关费用,报销标准为:

1.托福、雅思、英语PETS5考试费,报销金额在不超过上述标准的范围内据实报销;

2.东北师范大学和大连外国语大学出国英语培训学费,由学校、个人各承担1/2

3.以上费用每人限报1次;

4.根据国家公派外语合格条件的要求,考试成绩有效期为2年,超过有效期未申报国家公派项目的,相关费用自理。

五、报名方式

申请参加出国英语培训班的教师向所在学院报名,各学院于77日(周五)前将《2023年秋季学期国家公派出国英语培训班报名表 》(附件1)电子版报教师教学发展中心。申请教师还需要按照附件中各自培训部要求在截止时间前完成网上申报。

六、有关要求

(一)各学院应协助教师做好出国访学工作,提升教师国际交流能力,合理安排好参训教师的教学和科研工作。

(二)除培训费、考试费按规定报销外,教师外出产生的其他费用由个人承担。

(三)参训教师应根据个人发展规划,合理安排参加英语培训和出国访学时间,并结合自身实际审慎选择培训两阶段班或周末班,确保不影响校内正常教学和科研工作。

(四)培训结束后,参训教师要参加国家留学基金委公派人员外语统一考试。考试不合格者,按有关规定可参加下一期的培训和考试。

(五)参训教师须遵守培训部学籍管理、教学管理、考试管理和生活管理的有关规定,按时参加培训并保证出勤时数。未按要求完成规定培训时数的,不能参加结业统一考试。

七、其他说明

(一)请申请出国访学的教师提前联系外方单位,了解其具体外语要求,做好相应外语资格准备。

(二)培训部有关地址、住宿安排、联系方式等事项见附件2和附件3

(三)联系人:赵泽超,电话:83681236,地址:南湖校区主楼1308室,电子邮箱:fdc@mail.neu.edu.cn


附件附件1: 2023年秋季学期国家公派出国英语培训班报名表.xls

附件2:2023年秋季国家公派高级英语培训班招生简章(长春).docx

附件3:2023年秋季学期国家公派出国英语培训班简章(大连).docx


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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