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留学基金委)有关通知,经教育部批准,留学基金委设立“高校国际组织师资出国留学项目”,我校入选该项目首批试点实施高校。现将申报2023年高校国际组织师资出国留学项目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简介
为做好国际组织人才培养推送工作,培养和储备一批具有国际组织工作经历和研究能力的教师队伍,加强高校国际组织课程和教材建设,提升国际组织人才自主培养能力,拓宽我国高校与国际组织的合作,留学基金委设立并实施高校国际组织师资出国留学项目。项目重点资助高校教师赴政府间国际组织和具有重要影响力的非政府间国际组织(含学术类国际组织)短期工作,同时可资助高校教师赴国外的国际组织研究机构或在国际组织人才培养方面具有优势的国外高校开展国际组织相关研究。
二、申报条件
(一)申请对象为从事国际组织相关课程教学、开展国际组织相关课题研究或从事国际组织相关工作的专任教师。根据《东北大学教职工出国(境)管理办法》(东大人字〔2016〕37号)规定条件,申请公派出国期限超过3个月的教师,来校工作须满2年。
(二)项目选派类别为访问专家,留学期限及资助期限为3-12个月。
(三)申请人在网上申报时应已获得国际组织或国外高校(机构)的正式邀请信。
(四)项目具体要求详见国家留学网https://www.csc.edu.cn/article/2526。
三、申报程序
(一)申请人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
(二)申请人所在分党委对其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情况进行考察;
(三)学院组织评审专家组进行会议评审,并形成推荐意见;
(四)学院向学校推荐人选;
(五)学校审核并公示后,向留学基金委报送推荐人选。
四、有关要求和说明
(一)请各学院高度重视项目实施工作,积极组织、紧密落实,做好政策宣传、组织动员和评审工作,推动教师参与国际组织交流,拓宽学校与国际组织的合作。
(二)请申请人仔细阅读项目简章和各项规定,按要求准备材料。本项目第一批网上报名时间为4月10日-30日,第二批为9月10日-30日。
(三)请各学院于4月25日(第一批)、9月25日(第二批)将推荐材料(见附件)报送至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四)联系人:山姗,电话:83681236、15502414034,地址:南湖校区主楼1308,电子邮箱:fdc@mail.neu.edu.cn。
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2023年2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