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国家关于高等学校新教师培训的有关规定,帮助新教师适应学校环境,了解学校政策,融入学校氛围,提升教学与科研能力,提高管理与服务水平,加快成长和发展进程,根据中组部、人社部发布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培训规定》、《关于做好2020年辽宁省高校教师岗前培训考试工作的通知》(辽高校师训字〔2020〕1号)和《东北大学教职工在职进修培训暂行规定》(东大人字〔2016〕19号)并结合实际情况,学校决定开展2020年度新教师培训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一)2019年9月及以后新入职教职工,包括专任教师、德育教师、青年教师博士后、职员、非教师专业技术人员等。
(二)未取得岗前培训合格证的专任教师、德育教师和青年教师博士后。
二、培训内容
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高校教育法规、高校教师职业道德等专题课程,培训对象为专任教师、德育教师和青年教师博士后。
师德教育、校史校情、规范教育、教学技能、职业素养、人文素养等专题课程,培训对象为全体新教师。
三、培训时间
2020年10月至12月。
具体课程安排另行通知。
四、报名与考核
(一)报名
1.各部门汇总填写《东北大学新教师培训报名表》(见附件,以下简称“报名表”)。其中专任教师、德育教师和青年教师博士后还需登陆高校教师岗前培训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lngspx.lnnu.edu.cn)注册,按要求上传电子照片并完善报名信息,选择“2020 年辽宁省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考试”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时间为9 月28 日至10 月9日。
2.参加补考的教师也需在网上报名补考,并在报名表补考栏注明补考科目,单科考试成绩有效期为2年。
(二)考核
通过随堂测试、日常考勤等方式进行考核。专任教师、德育教师和青年教师博士后还需参加辽宁省高校教师岗前培训统一考试,时间为12月19日全天,考生于考试前一周在系统中打印准考证。
教师通过考核后,由辽宁省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和学校分别颁发相应培训证书,该证书是参加其他培训、岗位聘任和申请高校教师资格等的必要条件。
(三)费用和教材
1.培训费及考务费按照辽宁省有关规定执行,首次参加培训和考试的费用由学校承担,补考费用50元/科由个人承担。
2.专任教师、德育教师与青年教师博士后参加培训和考试的辅导教材由辽宁师范大学出版社出版,教师可自愿、自行购买。职员和非教师专业技术人员无需购买。
五、有关要求及说明
(一)参训教师须按照要求参加相应的培训课程。
(二)请各有关部门重视新教师培训工作,做到应训尽训,覆盖全员新教师,督促新教师遵守培训纪律。新教师应严格遵守培训时间和课堂纪律,保证出勤率和学习效果。
(三)请各有关部门于10月9日下班前将报名表、补考费报送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同时将报名表电子版发送至邮箱。
(四)联系人:山姗,电话:83681236,地址:综合楼1308,电子邮箱:fdc@mail.neu.edu.cn。
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