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关于做好2018年艺术类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实施工作的函》(留金发[2017]3223号)文件要求,学校开展申报推荐工作,经个人申请、学院推荐,有1名同志申报。经学校审核,符合申报条件,拟定为推荐人选,现公示如下:
一、拟推荐人选
艺术学院 苏娜 二、公示期间 3月30日-4月3日 三、若对以上人员有异议,请实名通过书面形式向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反映。联系电话:83681236。
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2018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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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关于做好2018年艺术类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实施工作的函》(留金发[2017]3223号)文件要求,学校开展申报推荐工作,经个人申请、学院推荐,有1名同志申报。经学校审核,符合申报条件,拟定为推荐人选,现公示如下:
一、拟推荐人选
艺术学院 苏娜 二、公示期间 3月30日-4月3日 三、若对以上人员有异议,请实名通过书面形式向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反映。联系电话:83681236。
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2018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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