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东北大学荣誉表彰工作管理办法》(东大党字〔2026〕8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完善教职工荣誉表彰体系,党委教师工作委员会拟对全校现行教职工荣誉表彰项目进行全面摸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摸底范围
本次摸底涵盖以学校、议事协调机构、部门(含学院、部、实验室,以下简称部门)名义设立的,面向教职工集体和个人开展的荣誉表彰项目。
以下工作不在本次摸底范围内:
1.党员和党组织荣誉表彰项目;
2.年度考核、任期考核、绩效考核、目标管理考核、责任制考核、通报表扬等;
3.教学、科研等专项业务类成果等;
4.体育比赛、技能竞赛、文化活动等;
5.各类奖教金等。
二、项目类别
(一)校级荣誉表彰:指以学校名义面向教职工集体和个人开展的荣誉表彰活动,证书或奖牌落款为“中共东北大学委员会”或“东北大学”。校级荣誉表彰项目内容应与主办部门业务范围一致,项目名称与内容相符合。
(二)部门级荣誉表彰:指以议事协调机构、部门名义面向教职工集体和个人开展的荣誉表彰活动,证书或奖牌落款为议事协调机构或部门。
(三)教师职业礼遇荣誉表彰:指各部门围绕教职工从教秩年、荣休致敬等开展的荣誉表彰活动。
三、工作要求
请各部门高度重视,对照《东北大学荣誉表彰工作管理办法》要求,对本部门主办的现行表彰项目进行全面梳理,填写《东北大学教职工荣誉表彰项目情况表》(附件1)和《教师职业礼遇荣誉表彰项目情况表》(附件2),经本部门主要负责人审定后,于5月28日(星期四)17:00前,将电子版报送至党委教师工作部邮箱。对于目前在实施但此次摸底未进行填报的荣誉表彰项目,将暂不纳入学校荣誉表彰体系。
联系人:山姗 联系电话:83675754
电子邮箱:jsgzb@neu.edu.cn
党委教师工作委员会
2026年5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