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健全师德师风建设长效机制,持续加强教师思想政治和职业道德建设,建设师德高尚的一流教师队伍,根据《东北大学关于印发〈师德考核实施办法〉的通知》(东大党字〔2022〕1号)相关规定,现就做好2023年至2025年师德聘期考核工作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截至2025年12月31日聘期满三年及以上的在岗专任教师、德育教师、实验技术人员,本轮聘期为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二、考核重点内容
师德聘期考核内容包括:坚定政治方向、自觉爱国守法、传播优秀文化、潜心教书育人、关心爱护学生、坚持言行雅正、遵守学术规范、秉持公平诚信、坚守廉洁自律、积极奉献社会等遵守《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情况,参与政治理论学习及师德教育培训情况,获得师德相关荣誉、表彰情况,受到违规违纪处理、处分情况,师德师风类投诉、举报及问题线索核查情况。
三、考核结果档次
师德聘期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档次,其中优秀档次比例不超过10%。具体标准如下:
优秀:师德事迹突出,能够在建设师德高尚教师队伍过程中发挥引领作用,为师德师风建设工作做出贡献,聘期内师德年度考核至少获得一次优秀档次,且无基本合格、不合格档次。
合格:聘期内无师德失范行为发生;或出现师德失范行为,但认错态度良好,经处理后积极改正错误,未再出现类似行为。不存在师德聘期考核不合格档次中所列行为。
不合格:聘期内出现师德失范行为,且情节较重、影响恶劣;或师德失范行为频发,且影响恶劣、屡教不改。
四、考核流程
(一)个人自评
教师核对本人近三年师德年度考核结果,填写个人师德师风情况和获奖情况。
(二)部门组织评定
部门通过个人自评、同事互评、学生测评、部门考评等多种方式,结合教师师德年度考核结果、荣誉表彰、违规违纪、师德师风投诉举报等情况进行综合研判,形成考核结果。
(三)结果公示与报送
部门对考核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教师如对考核结果有异议,可依据《师德考核实施办法》第二十六条规定,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公示无异议或异议处理完毕后,各部门向党委教师工作部报送考核结果。
(四)学校审核
党委教师工作部对考核材料进行核查,将考核结果报党委教师工作委员会审定。审定通过后,将考核结果报人事处聘期考核使用。
五、考核结果运用
师德聘期考核结果为优秀者,在评职晋级、岗位聘任、评奖评优等有助于教师发展的评聘环节中,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学校将把“在师德聘期考核中获得优秀档次”作为师德荣誉评选表彰的重要参考依据。
师德聘期考核结果为不合格者,学校教师聘任委员会可根据考核结果与教师实际表现,不予以续聘。
六、有关要求
(一)各部门要把师德考核摆在教师考核的首要位置。坚持严管与厚爱相结合,注重考核方式方法,除对教师聘期内遵守职业行为情况进行综合评价外,还须通过主动排查,对教师思想动态、工作状态、师生关系等进行深入考察。对考核过程中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教师,要及时引导教育和跟踪帮扶。坚持实事求是,避免在考核中给教师“贴标签”“扣帽子”。
(二)教师本人须对填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所在部门须对材料进行严格审核,对评定为“优秀”和“不合格”的人员,须有充分理由。
(三)请各部门于5月25日前在人力资源系统完成师德聘期考核,并从系统中导出考核登记表,加盖本部门党委公章后提交至党委教师工作部。考核操作指南详见附件。
联系人:山姗 联系电话:83675754
地址:南湖校区主楼1308室 电子邮箱:jsgzb@neu.edu.cn
党委教师工作部
2026年5月11日


